


专家:深港两地参照硅谷模式开放合作
发布日期:2009-06-24 来源:中国金融报 点击数:
在《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综改方案》)正式公布后不久,深圳就迎来了建市以来最大的国家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——预计明年年底建成使用的“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”,一出手就定位于运算能力每秒千万亿次的国际领先水平。如此高的建设起点,源自现实的庞大需求。新闻发布会上提供的专业调查数据显示,深圳与周边地区去年超级计算需求能力大体有800万亿次,港澳台、东南亚加起来也有300万亿次。
共建全球性的创新中心,《综改方案》对于深港合作有着全新表述。就深圳和香港而言,打造创新中心是共同目标,如何携手也是共同议题。落户深圳,服务港澳,超算中心的定位无疑体现了共建的一个重要方向。
如何携手共建,简单的加法是低水平的合作,港深着眼的应是“乘法效应”,实现“优势互补、错位发展”仅仅是一个基本要求。在当前全球化、开放式的创新格局下,深港双方还应在达成创新合作共识、创新路径选择和创新链条的分工整合等方面,紧密合作乃至拿出创造性的思路和安排。
合作条件
共建创新中心有望最先突破
香港经济机遇委员会今年较早前公布了未来产业规划,检测和认证、医疗服务、创新科技、文化及创意产业等六项优势产业被视作未来经济的新增长点。比照《综改方案》,共建四个全球性中心的思路与港府规划可谓是不谋而合。
深圳市科协副主席、深港产学研基地副主任兼秘书长张克科表示,创新已成为深港两个城市提升竞争力最重要的动力。以深圳为例,从1993年开始,就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和推动区域自主创新。目前,深圳已成为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科技城市;香港自回归后就专门成立创新科技委员会,并逐渐确立了香港为亚太创新科技资讯中心的城市发展定位。深港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共建创新中心,目前可谓是“水到渠成”,不仅深圳方面十分重视,香港也非常重视。从香港方面来讲,从特首曾荫权到创新署等政府部门,都十分重视“深圳机会”,并积极寻求合作。而深圳方面,更一直把深港合作作为未来城市发展的一个突破口。创新中心建设有望成为四大中心建设中最先突破的一个。
香港中文大学工程学院副院长、香港资讯科技联会会长黄锦辉表示,两地在创新领域可形成互补。深圳缺少支撑产业进一步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一流的大学、科研机构;香港土地资源缺乏,缺少产业腹地和科研转化基地,需要建立与产业、企业之间的更多交流合作平台。在共同应对人力、资源成本上升和金融危机中,两座城市要谋求持续发展,都必须依靠创新。推动两地创新合作、互补长短,联合打造创新中心,这将给深港增强国际竞争力带来巨大机遇。深圳已具备发达的科技产业规模和基础,并培育出包括华为、中兴在内的大批知名企业。香港这些年积极建设创新科技和资讯中心,在创新科技的开放性和国际化方面,已高度融入世界,香港的8所大学,在长年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全球性招聘和运作中,已成功聚集了许多世界一流人才,香港大学、中文大学和科技大学等3所大学,更拥有多个一流的实验室,科研实力和每年在国际上发表的论文数,均排名世界大学前50名,在研究型大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具有较强优势。
深圳大学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魏达志认为,深港共建科技创新中心的条件最充分。他指出,深圳的科研成果转化率较高:2008年,深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5148.17亿元,占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比重达59.1%。深圳的不足在于,没有强大的教育机构可以依赖,缺乏高端人才,与国际的联系也不够紧密。但深圳的不足又恰恰是香港的优势:香港的优势在于拥有多所世界一流大学,汇聚一批世界级的科研人才。“如果将香港的知识创新体系与深圳的技术创新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,深港将可成为中国首屈一指的科技创新中心”。
合作模式
参照硅谷模式推进开放合作
“我们可以把创新视为‘一条河’,分为上游、中游和下游3个链条。香港的优势,主要在利用国际资源等上游研发、人才培育领域,而深圳产业基础强大,在中游的应用和产业化等方面,最具有实力。”对于合作,黄锦辉提出参照美国硅谷模式来联手推动。“硅谷模式”意味着开放性,创新已不是完全独立的封闭式研发活动,而是要大量借助和参考外界的机会和技术条件,而2000年以来全球互联网的高度发展,已大大降低全球范围的企业营运和国际化成本,现在已是完全置于开放性网络条件和国际资源下进行的创新。
在这方面,港深两地政府已经有过合作。黄锦辉特意指出,2008年初,深港两地政府共同出马,最终引进美国杜邦公司“太阳能光伏电科技发展项目”的研发和产业基地,分别落户港深。这一开放式的创新合作,可为深港共建创新中心提供示范。深港产学研基地主任、北京大学校长助理史守旭也表示,创新中心的突破口非科技创新莫属:“两地在科研领域的合作早在10年前已展开,由内地高校及香港学府共建的深港产学研基地已颇具规模。利用这些现有资源推进合作,比‘无中生有’简单易行。最重要的是,技术创新对深港产业升级的推动力和所能创造的经济效益不言而喻。”
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教授徐岩则表示,可以先把“创新中心” 缩小界定为“科研创新中心”,但不应将思维局限在建立生产研发基地或具体产业项目的小范围内。除了尖端的技术创新之外,香港还有两个可以利用的优势,一是成熟的金融投资架构和简单的税制,另一个是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,这两个优势和深圳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互补后,可以建成“创新科技资源交易枢纽”及“创新科技成果交易枢纽”,推动技术转移及研发成果商品化,从而增强珠三角地区业界的生产和竞争能力。
合作建议
着眼国际视野重视三大领域
共建“创新中心”的期许各有不同,可对“现实合作存在不足”的认识却是一致的。
史守旭直言,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和科技发展,每年向业界投放的支援资金不算少,但从执行效果来看,科研投入机制有需要调整的地方:“打造全球性创新中心要有一个清晰的思路,政府要知道自己手头已经有了哪些资源、最缺的是什么、最终的目的是什么,行动起来才能有的放矢。”至于香港方面,科研“精华”集中在IT、电子技术领域,像香港科技大学、香港中文大学、香港理工大学在这方面的研究都是走在全球前沿的,可很多尖端的专利由于本地缺乏市场而被束之高阁,两地政府应该切实思考如何使之与深圳的IT企业结合。
黄锦辉则表示,未来深港两个不同的城市共建世界级的创新中心,关键是要让共建的观念深入人心,要让两地政府和民间都“热”起来,并认识到合作能实现共赢。黄锦辉建议,两地共建世界级的创新中心,要重视以下几个领域:一是双方应增强建设“共同市场”的观念。两地共建的“共同市场”,不仅指生产资料方面的市场,而且要强调建设知识产权这一创新要素的交易市场。深港两地每年有大量的知识产权产生和流动,围绕这一领域的交易和保护,可携手打造一个重要知识产权交易市场;二是在解决创新资金和科技企业创新必需的资本或融资方面,即将在深交所开设的创业板一旦开设,应积极争取能更好地支持深港两地创新。三是香港在近年来提出大力打造“资讯科技中心”,除加大对于香港科学园、应科院和汽车零部件等五大研发中心建设外,最近还在研究启动一个庞大的数码中心建设。这一中心专门对准数据备份、数据保护领域。这一建设不仅是一个涉及庞大数据设备处理的“生意”,而且涉及用地和项目规划等众多复杂环节。在创新中心建设中,建议将香港数码中心建设列为双方合作的一个重点领域。
张克科表示,携手建设世界级创新中心,绝对不是简单的加减法,而应该是“乘法效应”,最大难点在于一套长效运行和保障机制的形成。这需要深港双方在科技设施建设、资金投入和双方合作机制方面,有更大的动作和智慧。为确保长期、持续推动“创新中心”建设,当前对两地之间相应的创新资源配套和研发、产业安排等,要能拿出一个明晰的“顶层设计”,以便分步骤实施和推动。在携手建设全球性的创新中心缺少细化的“线路图”的目前,建议深港两地政府能着眼国际视野,在全球范围公开征询这一创新中心的建设方案,并科学形成具体的目标模式,最终有序、有效、有利地推动创新中心建设。